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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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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勉强笑了笑:“是啊,这小子命这么硬,就算阎王肯定也懒得收。”

气氛一时沉郁下来。但过了一会儿,胭脂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对了先生,我能问问吗,他在给你们的信里写了什么?”

乔景给他们寄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她的,一封是给乔镜和景星阑的。给胭脂的信里是一首歪七扭八狗屁不通的情诗,开头第一句就把她给气笑了,什么叫“我掏心掏肺的想你,总是会梦到你那双和煤炭一样黑的大眼睛,和十五圆月一样白胖可爱的脸蛋”……这是什么混账话?

胭脂在看完信后,直接气得一整天都没吃饭。

不过乔景这混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也是真的,所以胭脂很好奇,他在给乔镜和景星阑的信里,都写了些什么?

听到她的问题,乔镜简略地回答道:“他说,一切安好,让我们不用担心。”

但他却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封信的内容。

“……先生,师公,我已经在这边的驻地呆了快一个月了。因为这边唯一一条铁路在不久前被人炸断,等你们收到信,估计已经过完年了吧。”

“我知道,我的选择让你们担心了,但是我不后悔。你们大概不知道,驾驶着飞机在天空中俯视大地的感觉究竟有多棒,这种感觉,简直能让人上瘾。”

“大家都有点儿想家,所以晚上经常会躺在被窝里聊天。在这里必须要感谢先生您当初逼着我识字,否则我就要成为队里唯一的文盲了,他们很多人居然是上过大学才来当飞行员的!还有几个是国外留洋回来的,会说好几门语言,太可怕了。”

“不过,就算我没上过大学,我觉得自己也不比他们差。像是先生你之前给我讲的那些故事,我有时候也会在晚上讲一些给他们听,包括《五十六》里面的那些。现在整个队里就我最受欢迎,而且因为我没告诉他们我是中学生,他们居然还觉得我是长得脸嫩,也是个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哈哈。”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这边每天都在打仗,但是目前我在的小队还没有和敌人正面交锋过,因为指挥官说,我们这些飞行员和其他普通士兵不一样,是非常珍贵的财富。所有人都很愤怒,也很迷茫,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吃白饭的废物,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友去送死。我也有同样的感受,但是又觉得教官说的没错,甚至还会像个懦夫一样,庆幸自己暂时不用上战场。”

“我是不是太懦弱了?先生,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麻烦告诉我答案吧。我到底该怎么做?”

在收到这封信后,乔镜在书桌前坐了整整一个晚上。

但他并不是在写回信,而是连夜写出了《凡人》的前一万字,并将它装进信封内,寄给了乔景。

无惧炮火伤痛永不迷茫、永远勇往直前的英雄,只存在于神话传说当中。现实里,每一个人都是肉体凡胎,一颗小小的子弹便能夺去一个人的性命,无论他生前辉煌或是落魄,拥有再多的荣誉和温情欢乐,他的全部理想、回忆和喜怒哀乐,都会在这一刻变得苍白,从此被时间埋葬。

在死亡面前,你我皆是凡人。

但如果乔镜只在文章里写这些人人都知道的大道理,他的小说也不可能那么受欢迎。

说实话,乔镜其实挺讨厌这些“正确的废话”的,他更希望乔景还有《凡人》的读者们,能在看完这本书后,都可以依靠自己找到那个答案。

和之前他写的《众生渡》一样,这也是一本群像文,故事的背景与当下华夏遭遇到的危机很是相似,都是山河破碎,民族危亡。但是乔镜并没有详写这些,因为他的重点本就不是在描写战争本身,而是战争下的芸芸众生。

这本书没有主角,在和许维新以及《爱民报》的高老板商量过后,两家报社最终都同意了乔镜的要求,并不拘泥于字数,而是将它分为了一个个独立的短篇进行连载。

或者,可以这样说——

这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是各自篇章中的主角。

书中,有我自横刀向天笑的大勇之士,有一夜白头的理想主义者,有哭喊着郎君莫走一追三里路的年轻新娘,还有为国义演、铁骨铮铮的戏子……学生战死沙场,老师弃笔从戎,道士还俗下山,九州大地上燃起狼烟烽火,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无数人选择抛下一切,从天涯海角奔赴到山海关——在《凡人》中,山海关并不是一个地名,而是一个象征。

为什么要去山海关?

——因为要去打仗。

战争什么时候结束?

——不知道。

但是人人都说,只要过了山海关,就回家了。

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些人物身上,很多都有着乔镜曾经听到、或者看到过的现实影子。像是之前他在戏园后台和程雅蓉见了一面,尽管景星阑老大不乐意,但直到现在,程雅蓉还是一直和乔镜保持着每周一封的信件往来。

他在信中说,自己对《众生渡》如此喜爱的原因,正是因为乔镜在其中写了一个沦落妓院、却仍痴迷于唱戏的戏子。程雅蓉并不觉得这是冒犯,反倒从这些文字中,看出了乔镜对于他们这一行当发自内心的尊重和认可。

这种尊重,不是那些戏园观众们的捧场叫好,也不是那些达官贵人们浮于表面的客套,而是对于戏曲这门古老艺术的敬意。除此之外,程雅蓉还写到,他很感谢乔镜在文中为他们这些戏子正名,他虽然唱的是旦角,但绝不是那种矫揉造作没有担当的窝囊废。

很多人都会因为他的外表而轻视他的内在,但是国难当头,匹夫有责,他程雅蓉唱了一辈子戏,可就算将来死在戏台子上,也依旧是位铁骨铮铮的男儿郎。

乔镜在信中征询过他的意见,问程雅蓉可不可以将他作为自己新书中人物的原型。

在得到许可后,于是,便有了《凡人》中名满天下的花旦程梅望,凭借一首《贵妃醉酒》年少成名,最后终成一代绝唱。

在《凡人》连载的第一天,全国范围内的《爱民报》和《东方京报》便全部脱销。

左向庭在办公室内看完了这份早报,沉默良久,欣慰地长叹一声。

能看出来,这段时间内乔镜在文学上又有不少精进,他的文笔更加老练、从容,人物更加立体,剧情设置的也更加扣人心弦了。

最重要的是……

“什么英雄豪杰,”他抬起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办公室内的文春秋,淡淡道,“咱们这些人,都是三尺微命,一介书生,哪个敢说自己不是凡人?我研究了那么长时间的东西方文化,你看外国那些洋人们的英雄,个个都是超越凡人的神明,或者是神明的后代。但华夏的英雄,永远是凡人,也只会是凡人,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哪个朝代不是这样?”

文春秋拿起了那份报纸,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在看完后,他的眼眶微红,捧着报纸的双手微微颤抖。

明明什么都没说,却又像是什么都说了。

左向庭笑了笑,望着窗外树梢上不知何时长出的新芽,感叹道:

“能写出这样的东西,他就已经出师啦。”

第92章

相比起在学生和年轻人当中更受欢迎的《五十六》,《凡人》这本书,可以说是真正打破了年龄的代沟,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广泛传播。

在这个时代,人们大多都还是不识字的,看报纸终究只是大城市中少部分人的消遣,靠出卖劳力过火的普通人在一天的劳累后,只想拿着钱去酒馆喝上一碗热酒,顺便再就着一碗花生米和人聊天打屁,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最大的消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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