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 公审处决(4/5)
“杀了这些狗杂种。杀了这些禽兽。”百姓们大声叫嚷着,挥舞着手臂和拳头,王牧之的话被淹没在了声浪之中。
王牧之皱了皱眉头,回到案后对李徽道:“李县令,你宣布吧。”
李徽拱手应诺,走到台前来,手持一枚小小令旗,面对台下汹涌的百姓的喊叫声,挥了挥手。
台下百姓互相提醒着安静了下来。李徽是他们的恩人,即便情绪激动,李徽还是能镇住场子的。
待全场安静下来之后,李徽高举令旗沉声喝道:“刀斧手听令,将罪大恶极的居巢县湖匪孙屠子、曾小乙、黄三秃、孙大全等三十七名匪徒验明正身,准备行刑。”
数十名府兵持环首刀上前,抽出亡命牌丢在一旁,将刀高高举起。
“行刑!”李徽将令旗挥下。
嘁哩喀喳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响起,十几颗人头落地。还有二十余名匪徒脑袋没掉,被砍断了半边脖子,还能叫出声来。倒在地上脖子上冒着血翻滚惨叫着。场面血腥无比。
府兵毕竟不是正规的行刑手,甚至都不能算是正规的军队,所以下手力道和准头都不足,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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