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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三章 挂冠而去,滋扰驿站,违抗国法!(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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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尊仪没有这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这是一个规矩王法只对庶民有效的时代,士大夫与权贵们没有遵守王法规矩的习惯和意识。

甚至,黄尊仪还觉得自己这样是不慕名利、有气节的表现,将来必为后人称颂。

光时亨此时就因此觉得有些惭愧,因为他自认自己还是有些贪慕权利的,不敢像黄尊仪这样潇洒。

黄尊仪没多久就已经离开保定府来到了东光县境内。

但当时已经天黑,黄尊仪和其家眷、幕僚、仆人等就只能住到这里的一处叫清河驿的驿站附近停留一晚。

大明承平已有两百余年,而各处驿站又处于各地交通要津,所以,在大明,很多时候,各处驿站就是一些经济很发达的市镇。

而清河驿也不例外,沿途除了官府所开驿站外,还有私人所开的青楼酒肆,颇为繁华。

一般情况下,私人所开的青楼酒肆要比驿站要更气派豪华,更重要的是有各种特殊服务。

黄尊仪这样的士大夫自然不会住在驿站委屈自己,也就住到了清河驿的一处叫“迷醉楼”酒楼里。

但他还是按照惯例向驿站索要银子,因为驿站有招待官员的义务,而官员如果不在驿站住,驿站就需把招待的花费折银给官员,也算是替其在别的地方住买单。

不过,这种事用不着黄尊仪自己出面,他仆人只会替他做好这些事。

这种官绅一到驿站附近,就开始滋扰驿站、吃拿卡要的现象,并非黄尊仪特有。

在这个时代,这是社会普遍现象。

历史上徐霞客就在自己的游记里提到过他自己是如何拿着做官的朋友给的票在驿站抓驿站民夫为自己干活的事,可见,这个时代的士大夫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所以才写进自己游记里。

清朝时期,曹雪芹之父后来被抄家的罪名之一也是因为滋扰驿站。

所以,黄尊仪没有觉得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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