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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子辰玉佩(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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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陶器,战国时代非常风行,在当年来说不算值钱,是居家的盛器。可是传到两千年后的现在,万中存一,每一件陶器都是历经岁月洗礼的珍品,弥足珍贵。”一说到与古董有关的事情,沈君顾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仿佛连鼻梁上的水晶眼镜片都闪着精光。

唐晓没有见过这样状态的沈君顾,乍然间只能紧紧地凝视着他,无法反应。

“那些不值钱的东西,现在变得很值钱,就是因为拥有过它的人,不管是使用它、欣赏它还是收藏它,都为其倾注了心血,无比珍惜地将它保存下来。”

“这些感情,才是最值钱的东西,并且体现在这些历经岁月变迁的古董身上。”

“而我们,也是在做同样的事情。珍惜守护着这些古董,守护着这些倾注在它们身上的感情,并且让它们继续流传下去,永存于世。”

“所以,只要是想想,都会觉得浑身充满了使命感。”

沈君顾越说越觉得这些话语耳熟,怔忪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这些都是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在他耳边反复叮咛的。这些话当时因为他太小,听不出来含义,后来又嫌父亲烦,都没个好脸色,渐渐地父亲也就除了教导他必要的知识,不再说什么了。

兜兜转转,没想到,他有一天也能领悟到父亲的苦心。

唐晓看着沈君顾的表情由慷慨激昂到满脸复杂,一时口拙,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好了,九爷你丢的玉佩,是什么样子的?”沈君顾整理了一下思绪,定了定神问道。

唐晓无奈,绕来绕去的,这沈君顾居然还是没忘记说起这个话题的初衷。她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地描述道:“是个白色泛黄的圆形玉佩,不是很大,上面雕着一条龙,龙的脑袋上趴着一只小兔子。”

“小兔子?”沈君顾疑惑地推了推眼镜,随即苦笑道,“那应该是老鼠吧?”

“玉佩上雕老鼠?”唐晓皱了下眉,虽然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洁癖,但对于那种脏污的小动物还是有些受不了,“不对吧,一定是兔子。我出生在民国五年的大年三十,正好是兔年末龙年初,这是父亲给我的生辰礼物。”

沈君顾闻言一怔,倒不是因为唐晓的反驳,而是这个玉佩的来历——是父亲送的,那一定很重要。沈君顾低头看着唐晓掌中的那半截红绳,断口并不是很整齐,应该就是时间太久的自然磨损。不过断裂的地方还有过拖拽的痕迹……

见沈君顾低头看得仔细,唐晓反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算了,丢也就丢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丢的。再说若是丢在街上,定会被人捡去,又怎么可能还找得到。”

“其实丢东西,是最令人惋惜的了。珍贵的东西被别人捡去,可是对方却不一定知道它的价值,自此蒙尘。这实际上是比丢了它更让人心疼的一件事。”沈君顾似有所悟地叹道。

唐晓被他说得一阵心酸,不由得捏紧了手中的红绳,勉强笑道:“也许捡到它的人,会比我更珍惜它吧。”

沈君顾把眼镜摘了下来,掏出一块麂子皮慢吞吞地擦着眼镜。

唐晓见他不再说话,便觉得这就是放弃去找玉佩的建议。虽然这也是她之前的决定,但现在手中空荡荡的只剩下一缕干瘪瘪的红绳,令她的心也空了起来。

她想,她确实是个懦夫。

父仇报了之后,她头也不回一句话也不交代地就扔下兄弟们,就是害怕自己会后悔。

即使没人知道当晚她在其中做的手脚,她也不能粉饰太平,装成无辜留在余家帮,面对着余猛毫不知情的纯真目光。她宁肯远远地离开,永远不再回去。

她像是掩耳盗铃的蠢人,过着自欺欺人的日子。每天就浑浑噩噩地待在国宝专列旁边,听沈君顾他们乱侃,实际上她什么都听不懂,也插不进去嘴。休息的时候就陪着沈君顾坐轮渡跨过长江到下关码头,去南京的夫子庙一带逛古董店捡漏,实际上她什么都看不懂,也完全不感兴趣。

但这样像个普通人一样悠闲自在毫无压力的生活,却是她从小到大从未有过的,让她有种难以逃离的沉迷。

可是,她还是个懦夫,而且什么都守不住。

小时候,丢了家人。

长大了,丢了兄弟。

现在,连父亲留给她的最后一块遗物,也都丢了。

沈君顾把眼镜擦干净,重新戴上,就看到面前一张泫然欲泣的脸容,令他不禁一呆。

唐九长得俊俏,甚至可以说是俊俏得美丽。在余家帮时,她用浑身的煞气武装了自己,足以让人不能直视她的双眼,忽略她的容貌。而在南京期间,她卸掉了一身匪气,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刚成年的少年郎,在不自知的时候,不知道勾引了多少男男女女的目光。

沈君顾后来就减少了带唐晓去南京城的次数,他对自己找的理由是怕节外生枝。毕竟这唐九爷生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际上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猛兽,万一哪个不长眼的扑上来,闹出人命官司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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