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 我见凡流终不免(4/5)
周荣还很含蓄地对共诛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共诛戒已存在一千多年,但并没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断地触犯共诛戒。
既然如此,共诛戒是否还有必要存在?
有些观点是不值一驳的,更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出现。自古法律都禁止杀害无辜,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
你可以很轻易得出一个结论,禁止杀人的法律存在,并没有阻止世上有杀人犯的出现。但是你不能由此得到另一个结论,就是禁止杀人的法律没必要存在。
因为没有发生的事情,人们是看不见的。因为共诛戒的存在,极大减少了修士之间互相要挟的行为,使众人皆无后顾之忧,这早已是昆仑修行界的共识。
周荣大概也觉得此说不妥,所以话风一转又变成——共诛戒是否有必要修改?
她还是以鲁慕白举例,在其尚未真正造成严重后果之时,就已经面临天下共诛的处境,反而会将其逼到鱼死网破的境地,或者不得不受人钳制。
其言下之意,就是如今的共诛戒是否过于严厉了?这一问才更有迷惑性,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带的节奏。
这时有人突然开口吟道:“醉使青牛蹋青苗,你若无法便无天?万金难求登云径,却赖农家几文钱!”
循声望去,开口者是来自昆仑仙境的散修领袖、在场辈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
紧接着又有一人开口道:“桓侯病入膏肓后,却疑世人求药灸。此生习得长生术,何故见事思下流?”
接话者是一名道士,坊龙观观主杨继道,他也算是此地的东主。
青城剑派执事年秋叶亦开口道:“春播谷麦为生计,身裹织纺御冬寒。我见凡流终不免,你说大患是衣餐。”
华真行从未见过这个场面,难道是周荣的一席话,点燃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其实这几位念的诗都很特别,称为谶言诗或偈语诗。
华真行差点都来了兴致,可终究没有开口也弄一首,他今天已经打定主意尽量不说话,再说他也不擅长此道,看样子还得继续学习。
假如华真行没听错的话,这几位好像在骂人?
立共诛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场所有人,那么质疑者的目的,难道是要保护那些犯了共诛戒的人吗?
我们应该把心思用在什么地方,是保护自己以及亲眷家人不受伤害;还是想尽办法,让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怎样逃脱处罚?
鲁慕白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淩吉伟的要挟,林太为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陆高乾的驱使,这是共诛戒的问题吗?
人人都要吃饭,人人都会死,吃不吃饭都免不了一死,于是就用不着吃饭了,或者干脆便将死亡的原因归结于吃饭?
如今只问一句,诸位愿不愿意有另一位修士,用亲眷家人来威胁自已?如果回答是不愿,便是达成共诛戒的基础共识。
假如不承认这个共识,昆仑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这几位要表达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没唱偈念诗,等他们念完了诗,才面不改色地反问道:“陆高乾此刻可受诛,又因何当受诛?”
这句话是自问自答,因为陆高乾现在还没死呢,仍被和锋真人的剑意锁住神气,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讲的是昆仑盟的议事与执行原则,与世间的秩序治理原则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决,可是投票表决本身并没有实质意义,它只是形成某种秩序的授权方式。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并无权直接决定陆高乾的生死。
这就像部族里的丢了一件东西,小偷没抓到,于是全体族人投票认为谁是小偷……这种做法与结果都是毫无意义的,也是不应该的。
真正秩序原则,是大家首先达成共识,认定偷窃行为是错误的,约定其需要受到何种惩罚。那么偷窃行为发生时,先拿到证据,证明某个人偷了东西。
有了证据也抓住小偷之后,那就根据族人的约定来处罚。假如不按照约定执行,那么无论是原谅还是重罚,都失去了依据,族人的约定也失去了意义。
在今天这个场合,大家讨论问题的基础,就是昆仑盟已经达成的共识。而方才周荣所问已经超出这个范围,变成了是否推翻共识。
周荣仍然开口道:“那我还有最后一问,若鲁慕白,若林太为,话方出口,事尚未成,该如何挽回?”
梅野石:“方才白庄主与丁掌门已有问论,提及‘放下屠刀、先请自囚’。屠刀当放则放,尚有一线生机!
应当场从认其错,立誓不犯,负荆于宗门、传告于昆仑。这一线生机自古皆存,本无需另议,今日既有人问起,那便明确之。”
听到此处,华真行突然明白过来,为何白少流和丁齐方才有那样的一问一答,扯什么放下屠刀?原来话在这里接着呢!
梅野石正式回答了周荣提出的问题,还是以鲁慕白为例。
从头捋一捋鲁慕白触犯共诛戒这回事,是其女庄阳泉嫁给了昆仑修士尚海平,结果庄阳泉又勾搭上外商凌吉伟,婚后七个月就生了个混血的大胖小子。
尚海平盛怒之下砸了家,跑去当面质问庄阳泉,凌吉伟本人居然跳出来了阻止。尚海平哪里还忍得住,动手将凌吉伟给揍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尚海平因此被警察带进了局子,差点承担刑事责任,还好被家人捞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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